
签证
欧盟以外许多国家 的公民想进入波兰有义务有签证。签证证明国家政府同意某个具体人入境及在其领土居留。
注意:边防局可以拒绝入境持有有效的签证的外国人。签证可以在边境被取消或撤销。
应出行前在波兰领事馆获得签证。
签证类型有以下几种:
机场转机签证,标记为„A”(机场转机签证)赋予进入一个或多个机场国际转机区域或申根国家机场的过境权利(哪些国家属于申根国家?)有义务持有机场转机签证的有关国家公民的列表可以此处提供
注意:目前标记为“B”签证即过境签证不被发出。计划过境通过波兰(乘火车,汽车)的外国人必须获得标记为„C”申根签证。
申根统一签证,标记为„C”符号- 被发给计划在波兰或者申根领土内的国家居留(一次或者几次入境期间)在半年内至90天。此期间自第一次入境日期起计数。
此签证也被发给计划过境通过申根领土内(乘火车,汽车)。此国公民被豁免签证的要求有关国家列表可以此处提供
波兰国别签证,标记为„D”- 赋予持有人进入波兰并不间断地在波兰境内停留或连续几次逗留的权利,总计不超过3个月。波兰国别签证的有效期间不能超过一年。在持有国别签证的基础上居留期间被确定按照由外国人给定的停留理由(若由外国人给定的理由指出他/她将在波停留的时间少于一年,在持有签证的基础上居留期间权利将缩短)。
外国人若想在波兰停留时间延长,在此期间以后必须向境外波兰领事申请续签或者居留卡-什么是居留卡?
仅有国别签证可以被发行为了参与庇护有关事宜、遣返、使用持有所波兰民族卡有关权利。
此国公民被豁免签证的要求有关国家列表可以此处提供
签证由波兰共和国领事签发。波兰共和国领事馆列表可以此处提供->在一些国家(如在乌克兰)申请表也可以提交到受理签证申请处。
注意:外国人有义务在签证包含停留期间截止日期之前及此签证有效期截止日期前离开波兰,除非持有发赋予他/她居留在此领土的其他有效的证件-签证有效期和在持有此签证的基础上居留期间由什么差别?
签发到波兰签证理由
签发申根及国别签证其中理由如下:
旅游;
探亲访友;
参加体育赛事;
从事经济活动;
工作;
从事国际运输的司机工作;
从事文化活动或参与会谈;
履行业务任务;
参加研究课程和其他教育(如专业培训)以及科学目标;
过境;
医疗;
实现规定时间内的居留许可、定居许可或欧盟长期居民的居留许可;
连接和欧盟或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成员国的国家的公民-欧洲经济区的缔约(EOG)方或瑞士;
参与文化和教育交流、人道主义援助方案或暑期工作;
参与庇护有关事宜;
使用持有所波兰民族卡有关权利;
遣返及遣返人员的直系家属人移民安置;
享受临时保护;
到达因人道主义理由;
有关国家利益或国际义务。
申请国别及申根签证的程序
以获得签证必要的一套基本文件:
- 已填妥及签署的签证申请表:
签发国别签证申请表可以此处提供 ->
签发申根签证申请表可以此处提供->
注意:有一些领事馆要求应用在线领事馆程式来登记签证申请表(http://www.e-konsulat.gov.pl/)- 更多关于有关题目的信息以下提供。
- 旅行证件;以领事可以签发签证,旅行政件必须:
国别签证情况下- 所申请的签证到期前至少3个月有效;
申根签证情况下- 计划离开成员国领土日期或,如几次访问情况下,计划最后一次离开欧盟领土日期(合理紧急情况下可省略此要求)以后至少3个月有效;
包含至少两张空白页;
在最近十年内被发行
- 一张照片- 关于照片所要求可以此处提供
- 签证收费(其高度范围在20至70欧元之间,取决于签证的类型和申请签证人员的国籍;领事费应提交申请签证表之前支付;拒绝签发签证情况下此费用不被退还);
- 拥有最低保额不得少于三万欧元的充分的和有效的旅行医疗保险或者,获得国别签证情况下,有关机构发出的其他医疗保险证据(如在国家医疗卫生基金支付自愿医疗保险金是什么?)
注意:外国人若拥有由于合法工作发出的医疗保险,该持有医疗保险(无论申请国别签证或申根签证)要求将可以视为被满足。
- 附加证明文件:
入境理由;
有足够的财政手段,用于支付他/她入境,居留及离开申根或波兰领土的费用-用于返回及居留最低金额是多少?
如申根签证情况下-定住宿;
如申根签证情况下- 签证有效期满后就绪离开申根领土
其他在申请表中给定情况
附加文件类型和数量根据不同的领事馆也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直接与有关领事馆联系以得到关于提交申请签证表时必要的附加文件的完整的信息。
申根签证情况下-也将可以被下载申请签证者的指纹。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代表年龄未满18岁人员提交已签署的签证申请表。
等候签证的时间不同,根据不同国家公民申请此文件。例如俄罗斯和乌克兰情况下至5天时间等候签证。在其他国家情况下等待时间可更长。
签发工作签证
外国人若申请工作签证,必须提出:
在波兰工作许可-什么是工作许可是?
工作签证被签发居留期间为对应该许可或声明的期限但是不超过根据签证类型规定的期间。
在签发根据雇主关于计划委托外国人工作的书面声明的签证情况下此居留期间不能超过6个月在自外国人第一次进入波兰日期起算12个月内的期间-签证有效期和在持有此签证的基础上居留期间有什么差别?
拒绝签发签证
领事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拒绝给外国人签发签证:
如果外国人没有有效的旅行证件或者赋予他/她过境申根区权利的其他证件;
如果该外国人的资料输入在不受欢迎居留在波兰外国人的列表中-什么是不受欢迎居留在波兰外国人的列表?
如果外国人资料包含在申根信息系统为了拒绝入境的目的- 什么是SIS(申根信息系统)?
如果外国人无法提出他/她预计居留的理由和条件;
如果外国人被认为是对公共治安、内部安全、公共健康或国际关系带来威胁;
如果有所担心,即外国人入境及居留有可能对国防、安全、国家程序带来威胁或者违反波兰的利益;
或者没有证明他/她预计居留的理由或条件,如果外国人申请签发签证程序过程中作证不如实,隐瞒重要信息;
如果外国人没有合理的医疗保险;
如果外国人(在申请签发申根签证情况下):
没有足够的财政手段相对于预计居留时间长度和返回原籍国或过境到其他国家;
在目前6个月的期间内他/她已在成员国领土内逗留3个月;
如果(在申请签发国别签证情况下):
没有足够的财政手段相对于预计居留时间长度和返回原籍国或居住国家或者通过到原籍国或居住国家以外其他国家;
外国人持有的旅行证件的有效期比他/她所申请签证的有效期到期早于3个月之前。
给任何人即被拒绝签发签证(或取消/撤销签证)必须提供包含拒绝理由的有关拒绝书。由领事作出的决定可以被申请同一机构复议,即是领事(但是没有上诉权利)。
该申请应在自收到拒绝签发(取消/撤销)国别或申根签证决定日起7天内提交给发布有关决定的机构。
延长签证
取消签证
国别签证被取消,如果签发它时已出现可以作为拒绝签发其理由的情况。
申根签证被取消,如果事实证明即签发签证时赋予获得其权利的条件没有满足,尤其如果有令人信服的理由可以推测即该签证欺诈手段获得。
签证取消如果:
如果该外国人的资料将在不受欢迎居留在波兰外国人的列表中-什么是不受欢迎居留在波兰外国人的列表?->/
如果外国人进入波兰领土有可能对国防、公共安全带来威胁或者违反波兰的利益;
外国人持有的旅行证件的有效期比他/她所持有签证的有效期到期早于3个月之前;
外国人在申请签发签证表内或者附加文件内提供虚假信息、指证不如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
如果外国人没有提出他/她预计在波兰居留的理由和条件的足够证据。
关于取消申根及国别签证边防当局或分支部队指挥官、领事或外交部长(在公务及外交签证范围)作出决定。
由于取消签证可以申诉到:
领事- 申请领事复议的申请表应在收到关于取消或撤销申根或国别签证决定书7天内提交;
边防局总指挥官。
在线领事馆系统
在线领事馆可以此处提供->https://secure.e-konsulat.gov.pl/default.aspx
在线领事馆网站是信息科技工具,其目的为精简波兰领事馆的工作。通过它关于签证事宜可以到领事馆定约会议。
进入网站之后,要申请国别或申根签证的外国人点击在哪一个领事馆将申请签证。
然后,将提出要申请哪一种签证,从而被重定向另一个网页即可以填妥有关签证申请表。已填妥的申请表应打印。
在该网站上也可以选择自己方便的在领事馆会议时间和日期以提交被要求的文件。在个别国家会见领事等候时间不同。在该网站也可以取消已定约会议。
已被打印申请表包括其他文件提交按定约的时间在被选择的领事馆。
注意:通过在线领事馆登记申请表情况下,领事会议时同样将要求签发签证必要的一套文件(有关题目信息以上提供)。所以,填妥预定时间表格之前应联系将要提交申请表的领事馆以确定此情况下需要那些附加文件。
该网站的语言版本有波兰语,俄语,乌克兰语,英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和土耳其语
注意:在一些领事馆通过在线领事馆格式登记申请表是强制性的